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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疫无情,公证有爱,我处就疫情期间有关工作安排
  
 
大疫无情,公证有爱,为应对疫情防控最新需要,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,现我处采取以下措施就疫情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,公证咨询服务正常开展,咨询方式为向我处电子邮箱hcgzc@sina.com发送电子邮件,或扫描二维码两种方式在线咨询。
二、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,继续开展线上公证业务办理,扫描二维码(见左下方)或在微信程序中根据“我的-支付-城市服务-政务综合-公证-北京市海诚公证处”的路径下向本处在线申办相关公证业务。
三、已预约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现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,请跟承办公证员另行预约办理相应公证手续。
四、2020年2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前,上述在线咨询、办理渠道继续使用的同时,我处电话咨询电话专人负责,公证咨询尽量采用上述几种在线方式进行。2月10日起我处恢复现场公证咨询、办理服务。
五、到处当事人执行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规定,如体温超过37.3摄氏度应及时就医,体温正常则应佩戴口罩,接受我处体温检查及人员信息信息登记。
六、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尽量咨询完毕、备齐材料、选择公证书邮寄发送,到我处一次办成,避免人流汇集。
七、疫情防控期间办证期限按照《公证程序规则》可能会有延迟,请当事人理解。
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,万众一心,众志成城,联防联控,一定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攻坚战!
 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市海诚公证处
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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